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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0年课题指南的公告

1999-12-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0年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业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0年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同时加强基础研究,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二、《课题指南》所列选题属于方向范围,指导本年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包括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规定的方向范围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各学科在导言中对本年度的研究和发展提出了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指明了本年度重要研究领域和方向。申报者在选择和设计课题时应注意遵循这个指导性意见。

本年度鼓励有相当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并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者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选题不受《课题指南》具体条目的限制,但必须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本年度自选项目的立项率视申报数量确定。

三、《课题指南》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学科设置,分为21个学科,申报者(包括自选项目申报者)应选择适合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本年度还接受跨学科项目的申报。申报跨学科(包括交叉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综合性学科)的课题,申请者须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一栏注明“跨学科”字样,并指定2至3个一级学科作为评审学科,以便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四、本年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对策研究特别是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项目,应在一年之内完成。

五、申报工作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下称各地社科规划办)和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政司(下称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及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各地社科规划办受理当地的课题申报,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科研部受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政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的课题申报。各类项目的申报办法详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学科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仍分别由这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安排。

六、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有关管理机构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书》中的活页不得填写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否则不予评审。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七、项目评审补偿费等收费标准:一般项目为80元,青年项目为60元,微机录入费每个项目均为2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八、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资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受理单位索购,或从我办网址下载,我办网址是:http://WWW.npopss-cn.gov.cn。本公告及有关资料同时在我办网址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九、各地受理申报时间为1999年12月20日起至2000年3月20日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报送受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北大街西斜街36号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66167647、66167649

中央党校科研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邮政编码:100091

电话:62805183

教育部社政司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100816

电话:6609689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199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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